1、 人事部统一印制的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一式三份);有效期内的《全国职称外语(古汉语)登记考试合格证书》和《全国或河北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》或免试表(原件及复印件三份,分别贴在评审表内);填写好《申报高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》。以上均不装订在内。
2、 卷首页内容:单位、姓名、现任专业任职资格、拟申报任职资格;
3、 目录:做出两份,分别负载申报材料卷内及档案袋上;
4、 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》;
5、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《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或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(原件);
6、 任现职以来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》(原件);
7、 离退休人员延退手续;
8、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、最高学历证书、各种奖励证书(复印件A4纸);
9、 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;
10、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有代表性论文(论著)(论文、著作属于合著的应提供本人完成字数或完成工作量的证明材料);
11、 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(一般不少于1500字);
12、 其它有关材料。
注:申报材料没人限装一袋,在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中“基层单位意见”栏中单位如实填写公示结果即“经公示材料真实有效”和单位意见。 |